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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计〔2023〕6号-关于评审2023-2024学年老生 “阳光成长计划”的通知
来源:  点击次数: 次 发布时间:2023-05-22 作者:

各班级:

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〈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、《永利官网“阳光成长计划”资助办法》《永利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》《关于评审2023-2024学年老生“阳光成长计划”的通知》(校学〔2023〕41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决定开展2023-2024学年老生“阳光成长计划”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对象

符合《永利官网“阳光成长计划”资助办法》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员工

二、资助内容及标准

本科生“阳光成长计划”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、国家助学金、勤工助学;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”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。其中,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/月、330元/月、280元/月三个等级,资助时间为10个月,从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。

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“双困”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、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。

三、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

公司根据本学年“阳光成长计划”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,总数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人数的25%以内(本科生与研究生名额分列)。其中,获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20%,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5%;二等和三等人数在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总人数和总金额的范围内;“自立生”名额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5%以内。

经学校划拨、学院资金测算,共有本科生一等国家助学金名额2个,二等国家助学金名额1个,三等国家助学金名额4个,自立生名额2个;研究生名额13个。

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,推进我司精准资助工作,本科生中为脱贫户(含监测对象)家庭员工;特困供养、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员工;孤儿;残疾员工;烈士、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、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、公安民警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;优抚对象子女等,经核实,原则上可获得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(需结合学院实际情况)。

四、评审步骤

第一阶段:员工自主申请及班级小组预审(5月22日至5月25日)

1.员工自主申请

员工自愿向学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并填写《永利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通过“阳光计划”系统进行网上资助申请,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员工需向学院提供《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》(附件3)。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(含续贷)以及首次申请陈进强贷学金的员工应按要求准备材料(附件4)。

2.班级小组预审

班级成立5人评审小组,由班主任、班长、团支书及2位员工代表组成,对提出申请的员工材料进行预审,填写《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汇总表》(附件5),打印后在空白处写明评审时间、地点并签名。

第二阶段:材料提交及学院审核(5月26日至6月3日)

1.材料提交

请各班级于5月26日上午10点前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、电子版,其中,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团委办公室F5-305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,命名为XX级XX专业XX班2023-2024学年老生“阳光成长计划”材料。

2.学院审核

公司根据《永利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》对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进行认定及公示。其中,结合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,拟定本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等级名额分配。

第三阶段:资助落实

1.贷款审批:预计6月中下旬,员工资助中心、中国银行分别审批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、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。

2.国家助学金发放:2023-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(老生部分)从9月份开始发放。

五、其它说明

1.按照学校相关规定,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3-2024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。

2.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(新贷及续贷)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员工,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提交2023-2024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以及助学贷款申请。



附件:1.《永利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》

2.《永利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》

3.阳光成长计划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表

4.贷款系列表格

5.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汇总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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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5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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